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1 行政訴訟進行中所生程序上之爭執,達於可為裁判之程度者,行政法院應如何處理?
(A)得先為裁定
(B)應最後一併於裁判中諭知
(C)應為中間判決
(D)得為一部之終局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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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HR L 國二下 (2019/07/21)
行政訴訟法第193條行政訴訟進行中所生程序上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7F
(ง •_•)ง 大三下 (2020/07/28)

達於可為裁判之程度者終局判決


其一達於可為裁判之程度者得為一部之終局判決


攻擊或防禦方法,達於可為裁判之程度者得為中間判決


行政訴訟進行中所生程序上之爭執,達於可為裁判之程度者→得先為裁定

8F
賴宥靜 大四上 (2021/09/22)

(答題時的想法

判決:已完全結束

裁定:還沒結束=後面可以抗告之類

所以選了裁定

9F
@(司法警察正取) 大三上 (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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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行政訴訟進行中所生程序上之爭執,達於可為裁判之程度者,行政法院應如何處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