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實務指引 No.2 風險評估與內部控制-電腦資訊系統特性與考量
第11條電腦資訊系統應用控制之目的係建立應用系統特定之控制程序,以合理確保所有交易之適當授權、記錄及其處理之完整、正確與及時。電腦資訊系統之 應用控制包括:
1. 輸入控制一建立控制程序以合理確保下列事項: (1)交易於電腦處理前業經適當授權。 (2)交易已適當轉換為機器可讀取之型態,且已記錄於電腦資料檔。 (3)交易無遺漏、虛增、重複或不當更改之情形。 (4)錯誤交易業經拒絕、更正,如有必要應及時重新輸入。
2. 處理及電腦資料檔控制一建立控制程序以合理確保下列事項: (1)交易(包括系統自動產生之交易)業經電腦適當處理。 (2)交易無遺...
2. 處理及電腦資料檔控制一建立控制程序以合理確保下列事項: (1)交易(包括系統自動產生之交易)業經電腦適當處理。 (2)交易無遺漏、虛增、重複或不當更改之情形。 (3)處理錯誤業經辨識且及時更正。
3. 輸出控制一建立控制程序以合理確保下列事項: (1)處理結果之正確性。 (2)僅經授權之人員可存取輸出結果。 (3)輸出結果及時提供予適當之權責人員
25 電腦資訊系統的應用控制大致可區分為下列那三項控制? (A)預防控制、偵..-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