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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會計審計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4 會計法有關主辦會計人員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各機關主辦會計人員之出差或請假,如其期間不超過一個月者,得自行委託人員代理
(B)會計人員經解除或變更其職務者,應辦交代,但短期給假,不在此限
(C)主辦會計人員辦理交代,應由所在機關長官或其代表及上級機關主辦會計人員或其代表監交
(D)主辦會計人員,應自後任接替之日起七日內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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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解!
Ssssshu 高二上 (2019/09/11)
(D)會計法第117條主辦會計人員,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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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Helen 幼兒園下 (2020/11/18)

(A)會計法1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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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陳芳逸 大三下 (2022/08/11)

第 117 條

主辦會計人員,應自後任接替之日起五日內交代清楚,非取得交代證明書後,不得擅離任所。但前任因病卸職或在任病故時,得由其最高級佐理人員代辦交代,均仍由該前任負責。

後任接受移交時,應即會同監交人員,於二日內依據移交表或目錄,逐項點收清楚,出具交代證明書,交前任收執,並會同前任呈報所在機關長官及各該管上級機關。但移交簿籍之內容,仍由前任負責。

14 會計法有關主辦會計人員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各機關主辦會計..-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