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普通股初次上市、上櫃公開申購配售額度為 30%(含)以下之承銷案件,每一..-阿摩線上測驗
1F 小榜眼 高二上 (2019/11/22)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 第27條之一 普通股初次上市、上櫃案件每一圈購人實際認購數量規定如下: 一、依第二十一條之一調整公開申購配售額度為百分之三十(含)以下案件,專業投資機構、大陸地區機構投資人實際認購數量不得超過各該 證券承銷商承銷數量之百分之十或十萬股孰高者;但每一圈購人於各 承銷商實際認購數量之合計數,不得超過該承銷案件該次對外公開銷 售部分之百分之十。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超過百分之三十之案件,專業 投資機構、大陸地區機構投資人實際認購數量不得超過各該證券承銷 商承銷數量之百分之五或五萬股孰高者;但每一圈購人於各承銷商實 際認購數量之合計數,不得超過該承銷案件該次對外公開銷售部分之 百分之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