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有一名以上符合前二項所定資格條件之股東,除以發行新股分配員工紅利、發行新股保留由員工承購或符合一定條件者外,其合計持有股份不得少於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二十
一定要有一名持股20%以上的頭!
15. 投信事業應有一名以上符合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七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資格條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