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就兩造之訴訟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參加訴訟後,不得為被參加人聲請假處分(參民訴61):因假處分可能發生訴訟上法律效果之行為(B)訴訟參加,得與上訴、抗告,或其他訴訟行為,合併為之(參民訴58II)(C)訴訟參加,得以參加書狀為之(參民訴59)(D)第三人之訴訟參加,如其未具有法律上利害關係者,苟未經當事人聲請駁回,法院不得依職權裁定駁回 .(參民訴60I)
53 關於訴訟參加,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就兩造之訴訟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