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3 關於訴訟參加,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就兩造之訴訟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參加訴訟後,得為被參加人聲請假處分
(B)訴訟參加,得與上訴、抗告,或其他訴訟行為,合併為之
(C)訴訟參加,得以言詞為之,但應記明於筆錄
(D)第三人之訴訟參加,如其未具有法律上利害關係者,法院得依職權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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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高二下 (2019/09/13)
(A) 就兩造之訴訟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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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ckvhome 高二上 (2020/08/02)

(A)就兩造之訴訟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參加訴訟後,不得為被參加人聲請假處分(參民訴61):因假處分可能發生訴訟上法律效果之行為
(B)訴訟參加,得與上訴、抗告,或其他訴訟行為,合併為之(參民訴58II)
(C)訴訟參加,得以參加書狀為之(參民訴59)
(D)第三人之訴訟參加,如其未具有法律上利害關係者,苟未經當事人聲請駁回,法院不得依職權裁定駁回 .(參民訴60I)

3F
daiJQ 小六下 (2024/07/15)
(A)民訴第58條第3項後段「於前訴訟程序中已為參加者,亦得輔助一造提起再審之訴。
(C)民訴第59條第1項,以書狀為之
(D)民訴第60條第1項,依當事人聲請→法院不能職權為之

53 關於訴訟參加,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就兩造之訴訟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