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公務員不須實質審查)
沒有 “使”業務登載不實罪
因刑法有使公務員登在不實罪,無使業務登載不實罪,故基於立法體系解釋下,可知立法者無意處罰利用有業務上文書製作權人製作虛偽業務文書之行為,從而無業務登載不實罪的間接正犯
24 甲為請領保險理賠,利用在醫院看診時,假裝病痛向醫師為虛偽陳述,致醫師誤判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