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3 我國法院實務上運用不便利法庭原則(Forum Non-Conveniens)之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官可職權適用不便利法庭原則
(B)將不便利法庭原則當成國際管轄權之判斷標準
(C)必須被告提出法院是一個不便利的法庭
(D)如果認為可適用不便利法庭原則,法官即駁回原告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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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祝各位考生上岸 大一上 (2020/07/24)
就涉外事件,我國係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擇定其準據法;然就管轄權部分,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就此並無明文,僅於該法第1條規定:「涉外民事,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其他法律無規定者,依法理。」故就具體事件我國受訴法院是否有管轄權,實務多類推適用民事訴訟法關於管轄權之相關規定。然若連繫因素分散於數國,致該數國產生國際管轄權法律上之衝突時,如一國之管轄權不具合理基礎,不僅容易引起國際爭執,縱使判決確定,亦恐難為外國法院所承認,致無法於外國為強制執行,進而失去訴訟功能之目的,故於國際民事訴訟發生平行管轄時,一般法院考量管轄權時,亦將輔以當事人利益衡量及合理性原則綜合評斷,於考量之因素包含原告選擇法院的理由、被告應訴方便與否、法律即準據法之選擇.....看完整詳解
1F
Howard Hu 高三上 (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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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我國法院實務上運用不便利法庭原則(Forum Non-Conveniens..-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