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申請共有物分割登記者/單獨申請分割登記/登記完畢/通知他共有人/應俟登記規費繳納完/再行繕發所有權狀
(A)區分所有建物共有部分之登記僅建立標示部及加附區分所有建物共有部分附表=>土登81
(B)依據法院判決申請共有物分割登記者,應俟登記規費繳納完畢後再辦理登記=>土登100, 應俟登記規費及罰緩繳納完畢再繕發權狀
(C)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前,應先向登記機關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 土登78, 另有第二項但書規定: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前,應先向登記機關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但在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一日以後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物,檢附依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繪製及簽證之建物標示圖辦理登記者,不在此限。
(D)區分所有建物,區分所有權人得就其專有部分及所屬共有部分之權利,單獨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土登80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區分所有建物共有部分之登記僅建立標示部及加附區分所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