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第 55 條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就業安定基金專戶繳納就業安定費,作為加強辦理有關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處理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之用。
22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下列何種工作,毋須繳納就業安定費? (A)海洋漁撈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