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 甲、乙二行政機關依法規就同一違規事件皆有管轄權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機關受理在先,由甲機關管轄
(B)如無法確定甲、乙二機關受理之先後,由距離違規事件地點最近之機關管轄
(C)如甲機關認為其受理在先,但乙機關有不同意見,應由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
(D)管轄未確定前,甲機關於必要之情形時,應為必要之職務行為,並通知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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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hsuan(已上榜) 大三下 (2019/08/13)
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均有管轄權者,由(1)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2)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黑白灰 高一上 (2019/11/13)

行政程序法第 13 條

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均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  

4F
大榴槤 大二上 (2022/07/02)

D很容易搞混
第 13 條 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均有管轄權者,
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
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時,
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無共同上級機關時,
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 前項機關於必要之情形時,
應為必要之職務行為,並即通知其他機關。


行政程序法第14條(管轄權爭議)
在前二項情形未經決定前,如有導致國家或人民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之虞時
,該管轄權爭議之一方,應依當事人申請或依職權為緊急之臨時處置,
並應層報共同上級機關及通知他方。
5F
Han 連三刷榜?️ 大一下 (2022/07/04)

均有管轄 :
受理在先-各該機關-共同上級-各該上級機關

管轄權有爭議
共同上級-各該上級

6 甲、乙二行政機關依法規就同一違規事件皆有管轄權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下列敘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