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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禁止非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業,是對其職業自由所為之何種限制?
(A)執行職業自由之主觀條件限制
(B)選擇職業自由之主觀條件限制
(C)選擇職業自由之客觀條件限制
(D)執行職業自由之客觀條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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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自律自強 研二下 (2019/08/13)
1.「選擇職業之自由主觀要件」的限制,係針對欲從事某一職業之人士本身應具備資格要件,例如需具備某種教育程度或具備某種能力,年齡條件等所為之設限條件,其限制理由則不得僅基於一般公益考慮,必須係基於保護重大的公益理由,始可限制。 2.「選擇職業之自由客觀要件」的限制,則非針對欲從事某職業之人士本身之資格而係指所欲從事職業需求性而言,而依市場之需求性而限定營業家數之規定;對此,立法者只有在為防止極明顯重大危害重要公共法益且屬迫切需要下,始得為之。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0F
游禮安 大四下 (2021/10/20)

請問選擇跟執行差在哪

我CD兩個在思考,最後選了錯誤的答案

11F
kkumaonni 小四下 (2021/10/20)

我覺得「選擇」主要是在規範他在從事特定職業的條件,像是專業能力或是資格(像題目常出現的主觀或客觀限制,就是指能不能靠個人努力達成執業所要求能力或資格);「執行」的話是在規範他從事職業的時間、地點、方法(題目裡面常出現的是執業地點的限制,像是藥師執業地點、街頭藝人執業地點等)

12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3/01/03)

主觀條件→可以靠努力改變
客觀條件→無法靠努力改變

1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禁止非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業,是對其職業自由所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