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0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有關於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部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檢察官提起公訴時認應沒收第三人財產者,應於起訴書記載該意旨,並即通知該第三人
(B)行簡易程序、協商程序之案件,經法院裁定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者,適用各該簡易或協商程序審判
(C)法院所為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之裁定,應記載訴訟進行程度、參與之理由及得不待其到庭陳述逕行諭知沒收之旨
(D)財產可能被沒收之第三人得於本案最後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向該管法院聲請參與沒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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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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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打氣(・∀・)人(・∀ 高二上 (2019/08/25)
(A)刑訴§455-13 第2項 (B)刑訴§455-18:行簡易程序、協商程序之案件.....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Dang 大二上 (2020/08/08)

(C)

455-17

法院所為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之裁定,應記載訴訟進行程度、參與之理由得不待其到庭陳述逕行諭知沒收之旨

5F
Yan Gachi 大四上 (2022/05/28)
第 455-12 條   財產可能被沒收之第三人得於本案最後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向該管法院聲請參與沒收程序。 前項聲請,應以書狀記載下列事項為之: 一、本案案由及被告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編號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 二、參與沒收程序之理由。 三、表明參與沒收程序之意旨。 第三人未為第一項聲請,法院認有必要時,應依職權裁定命該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但該第三人向法院或檢察官陳明對沒收其財產不提出異議者,不在此限。 前三項規定,於自訴程序、簡易程序及協商程序之案件準用之。

檢察官有相當理由認應沒收第三人財產者,於提起公訴前應通知該第三人,予其陳述意見之機會。 檢察官提起公訴時認應沒收第三人財產者,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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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3/12/06)
(B) 行簡易程序、協商程序之案件,經法院裁定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者,適用通常程序審判

50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有關於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部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