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9 甲、乙爭吵,甲掏出小刀刺向乙,丙在旁見狀,迅速將甲撲倒在地,造成甲受傷,丙可主張下列何項權 利?
(A)正當防衛
(B)依法令行為
(C)業務上正當行為
(D)得被害人之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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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Roy衝衝虎 (三等上岸) 大三下 (2020/08/12)
正當防衛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出於.....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棒! 小一上 (2021/07/21)

按依刑法第23條(正當防衛)其成立的要件有三,分有「緊急防衛情況存在」、「緊急防衛行為實施」以及「出於防衛意思而為防衛行為」

4F
宇凡ig:Yu_Fan_2 高三上 (2021/08/18)
[普及知識絕不販賣,考友歡迎討論]
正當防衛不已保護自己的權利為限,學理上為「以正對不正」、「法之確證」、「維護法秩序之思想」之體現。不過此與正當防衛學理上之「個人利益保護原則」,亦即自我捍衛、自我保護的法理有別,不可不辨。

刑法23條第一項:「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
5F
pin 大一下 (2023/04/20)
為他人防衛需他人有接受救助的意思表示,但若涉及生命或重大身體法益時,即不受此要件限制。

19 甲、乙爭吵,甲掏出小刀刺向乙,丙在旁見狀,迅速將甲撲倒在地,造成甲受傷,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