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行政程序法119條,信賴利益不值得保護
受益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一、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二、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 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三、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
合法:廢止
違法:撤銷
25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關於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其廢止之理由不包括下列何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