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條(未遂意義及其法律效果)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A第 26 條(不能未遂)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B第 27 條(中止未遂與準中止未遂)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或防止其結果之發生者,減輕或免除其刑。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C者,亦同。前項規定,於正犯或共犯中之一人或數人,因己意防止犯罪結果之發生,或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亦適用之。
4 關於未遂犯、不能犯或中止犯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