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
一、如果不能在十四天內再開庭的話,拖到十五天(含)以上,就要再重新走一次程序,因為怕法官忘記。
二、如果參審的法官有更動,程序也要重新走一次,因為怕新加入的法官不知道前因~。
這是刑訴的法條了@@"
【已刪除】關於更新審判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審判程序非一次期日所能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