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聽會 聽而不答 ( 瞭解民眾的看★ )
★★★...
A.工作坊不可能。
B.聽證會 兩造兼聽(行政訴訟法55-65條)及108條
C.審議倫壇,多數與少數公共議題之共識會
D.公聽會,如319槍擊。警察檢調和鑑識專家向民眾解說。
公聽會的舉辦,主要在於彙整利害關係人的意見。然因公聽會為一種非正式的程序,利害關係人於公聽會中所陳述的意見,僅提供主管機關參考,主管機關既不受約束,也無答辯說明的義務;再者,公聽會紀錄亦僅記載大概情形。
9 舉辦下列那一種公民參與模式的法律要求與程序最嚴格? (A)工作坊 (B)聽..-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