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立法院彈劾總統、副總統之提案權應如何行使? (A)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A DREAM COMES 大一下 (2019/10/14)
總統、副總統罷免案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看完整詳解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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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高二下 (2024/05/17)
立法院彈劾總統、副總統之提案權應如何行使?
(A) 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後,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B) 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贊成後,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第7項,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C) 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後,向監察院提出❌
(D) 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贊成後,向監察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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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棠次郎 高三下 (2024/09/05)
第 4 條
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之限制:
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七十三人。每縣市至少一人。
二、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
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三十四人。
前項第一款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區選出之。第三款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立法院經總統解散後,在新選出之立法委員就職前,視同休會。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