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侵害著作權之訴追,下列何者並非為告訴乃論之罪? (A)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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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過程,落幕無悔 研二下 (2019/11/23)
45 侵害著作權之訴追,下列何者並非為告訴乃論之罪? (A)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於光碟之方式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 §91II+§91III (B)事業意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 §91II+§100但書 (C)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公開陳列者 §91-1 (D)擅自以公開播送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 §92 著作權法 第 91 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A)(B)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A)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第 .....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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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李玉山 國二上 (2021/06/05)
大法官釋字第804號解釋與此題相關,可一併參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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