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關於第二審上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上訴之不變期間為 20 日 ..-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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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努力呀~ 大四上 (2023/07/20)
(A) 上訴之不變期間為 20 日
§440Ⅰ本文-提起上訴,應於第一審判決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B) 簡易訴訟事件中受第一審敗訴判決者,得上訴於管轄之地方法院
§436-1Ⅰ-對於簡易程序之第一審裁判,得上訴或抗告於管轄之地方法院,其審判以合議行之。 (C) 上訴狀若未具上訴理由者,法院應命補正,逾期不補正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
§442Ⅱ-上訴不合程式或有其他不合法之情形而可以補正者,原第一審法院應定期間命其補正,如不於期間內補正,應以裁定駁回之。 §442Ⅲ-上訴狀未具上訴理由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 (D) 上訴應提出上訴狀於第一審法院 §441Ⅰ-提起上訴,應以上訴狀表明下列各款事項,提出於原第一審法院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