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 14 條
汽車運輸業為維持正常營運之短期需要,得租用同業營業車輛營運,租期 以六個月為限
29.汽車運輸業為維持正常營運之短期需要,得租用同業營業車輛,租期以多少時間為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