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政府採購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6. 政府採購之申訴,招標機關至遲應自收受廠商異議之次日起幾日內為適當之處理?
(A) 10 日
(B) 15 日
(C) 20 日
(D) 30 日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aliceinwonder 國一上 (2020/08/15)

政府採購法第 75 條

廠商對於機關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或我國所締結之條約、協定(以下

合稱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下列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

關提出異議:

一、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

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

二、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者,為接獲

機關通知或機關公告之次日起十日。

三、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機關通知或機關公告之次日

起十日。其過程或結果未經通知或公告者,為知悉或可得而知悉之次

日起十日。但至遲不得逾決標日之次日起十五日。

招標機關應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十五日內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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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政府採購之申訴,招標機關至遲應自收受廠商異議之次日起幾日內為適當之處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