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總覽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29 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謂停權處分,係停止廠商何種權利:
(A)參加投標。
(B)作為分包廠商。
(C)作為決標對象。
(D)以上皆是。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
108 年 - 爭議處理#79339
答案:
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0.97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onical2002
小一上 (2019/10/30)
採購法第 103 條依前條第三項規定刊登...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F
Wei-Siang Lia
大二上 (2024/05/21)
依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規定,停權處分之法律效果,
係該被停權處分之廠商於停權處分期間內,
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 從而,被停權處分之廠商於停權處分期間內,除「不得為分包廠商」外,應可承接原有其他機關未經招標(限制性招標,屬作為決標對象者,所以,也不得承作)之小額採購。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29 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謂停權處分,係停止廠商何種權利: (A)參加投標。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