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 甲男與乙女為大學班對,感情相當穩定,畢業後經雙方家長見面後,當事人商定二年 後舉行婚宴並交換定情誓物,期間乙找到穩定工作,但因甲工作在極不穩定的狀態下, 雙方感情變淡,乙於是以此為理由,主動提議分手。試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可以訴請法院請求乙履行結婚登記
(B)因婚約的訂立雙方互贈之物,應於解除婚約後相互返還之
(C)甲乙商定日後舉行婚宴,依照舊有習俗,可認為雙方有訂立婚約之意思
(D)婚約訂立後,無正當理由而違反婚約者,無過失之一方若因此受有損害者,得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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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pig316603 研一下 (2019/10/19)

第975條婚約,不得請求強★★★。★9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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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Z 國三下 (2020/05/23)

第 975 條(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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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ben Shaw 大二下 (2020/08/10)
第 975 條 (婚約之效力)

婚約,不得請求強迫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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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甲男與乙女為大學班對,感情相當穩定,畢業後經雙方家長見面後,當事人商定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