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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警察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09.警察人員因過失違法使用警棍,致侵害人民自由權利之損害賠償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受害人民應先依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請求國家賠償
(B)受害人民應先依民法第一八六條規定,向加害之警察人員請求損害賠償
(C)受害人民應先依警械使用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請求國家賠償
(D)受害人民可同時或先後依國家賠償法及民法規定, 向國家及加害之警察人員,請求損害賠償
(E)受害人民可同時或先後依警械使用條例及民法規定, 向國家及加害之警察人員,請求損害賠償


答案:C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皓皓~(已上,感謝阿摩) 研一下 (2017/05/29)
本題答案似有異議,警察執行職務使用警械,...


(內容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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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努力的砲灰(110警特上榜 高三下 (2021/04/06)

本題重點是:警察人員因過失違法使用警棍,致侵害人民自由權利之損害賠償責任


警械使用條例第 11 條

警察人員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因而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

,應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使用警械規定,因而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

損失者,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其出於故

意之行為,各該級政府得向其求償。

前二項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題目中是寫自由權利,應依照國賠法較為適當~



8F
基數非偶數 大二上 (2023/04/12)
修法後,答案改C


警械使用條例第11條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致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時,依國家賠償法規定辦理。


643650d135e45.jpg來源:https://www.policecramschool.com/news/4057130
9F
kaikai 大一上 (2023/05/06)
I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致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時,依國家賠償法規定辦理。
II前項情形,為警察人員出於故意之行為所致者,賠償義務機關得向其求償。

警械修正後,未限制人民依民法186條規定請求賠償,遭受損害之被害人倘併民法國家賠償法請求賠償,依法院辦理國家賠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6點、第7點規定,法院將視警察人員違法使用警械係出於故意過失之行為,分別裁定停止對警察人員之民事賠償訴訟程序or以判決駁回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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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包:

違法使用>國家賠償法

人民依民法186條若併民法、國家賠償法請求賠償
法院視為:
警察人員違法使用警械出於故意>裁定停止訴訟程序
警察人員違法使用警械出於過失>判決駁回民事訴訟

會產生上述最大原因:國賠法優先原則
 

209.警察人員因過失違法使用警棍,致侵害人民自由權利之損害賠償責任,下列敘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