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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在無人承認繼承之情形下,遺產管理人應於就職後多久期間內編製財產清冊?
(A)6個月內
(B)5個月內
(C)4個月內
(D)3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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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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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 大三下 (2011/06/28)
第 1179 條 遺產管理人之職務如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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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一定成功 高二下 (2015/05/19)
第1179條(遺產管理人之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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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Pei 大三上 (2019/10/05)

民法

第 1179 條

遺產管理人之職務如左:

一、編製遺產清冊。

二、為保存遺產必要之處置。

三、聲請法院依公示催告程序,限定一年以上之期間,公告被繼承人之債

    權人及受遺贈人,命其於該期間內報明債權及為願受遺贈與否之聲明

    ,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及受遺贈人為管理人所已知者,應分別通知之。

四、清償債權或交付遺贈物。

五、有繼承人承認繼承或遺產歸屬國庫時,為遺產之移交。

前項第一款所定之遺產清冊,管理人應於就職後三個月內編製之;第四款

所定債權之清償,應先於遺贈物之交付,為清償債權或交付遺贈物之必要

,管理人經親屬會議之同意,得變賣遺產。

4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1/11/07)

遺產清册:清{ 3 筆畫}。

在無人承認繼承之情形下,遺產管理人應於就職後多久期間內編製財產清冊? (A)6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