輩分不相當-->同輩或隔一輩(阿公和我)
輩份相當-->鄰輩(爸媽和我)
不得收養為養子女:(輩分不相當=同輩或隔輩)
一、直系血親。
二、直系姻親。但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及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當者。
不得結婚︰(輩分不相同)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消滅後/終止收養適用)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
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收養旁系血親輩分不相當一>收( 6 筆劃,6 親等內不得收養,會亂輩分。補充:超過 6 親等就不用管輩分了,大多數人搞不清楚)
父子:輩分相當。
不得收養為養子女1.直系血親2.直系姻親3.旁系血親六親等內,輩分不相當4.旁系姻親五親等內,輩分不相當
31.下列何人不得收養為養子女? (A)旁系姻親五親等以內,輩分相當者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