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甲機關請求乙機關協助執行職務,乙機關認為將因此支付鉅額費用始能完成該行為。依..-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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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lin0214 國三下 (2019/11/22)
第 19 條 行政機關為發揮共同一體之行政機能,應於其權限範圍內互相協助。行政機關執行職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無隸屬關係之其他機關請求協助︰一、因法律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二、因人員、設備不足等事實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三、執行職務所必要認定之事實,不能獨自調查者。四、執行職務所必要之文書或其他資料,為被請求機關所持有者。五、由被請求機關協助執行,顯較經濟者。六、其他職務上有正當理由須請求協助者。前項請求,除緊急情形外,應以書面為之。被請求機關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拒.....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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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Roy衝衝虎 (三等上岸) 大三下 (2021/08/26)
(A)乙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甲機關之上級機關,並要求甲機關負擔所需費用 (B)乙機關應將此理由通知甲機關,甲機關如有異議,應由二機關之共同上級機關決定 (C)乙機關不得以此理由拒絕甲機關之請求協助 (D)乙機關得請求甲機關負擔所需費用,甲機關如有異議,應提起行政訴訟 協議定之>共同上級 職務協助——權限未移轉 目的:行政一體,權限範圍內協助§19i 對象:互不隸屬關係之機關 情形:§19ii 法律上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 因人員、設備不足,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 執行職務所必要認定事實,不能獨自調查者 執行職務所必要文書、資料,為被請求機關持有者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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