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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管制區內之營建工程,所發出之聲
音超出噪音管制標準,經限期改善仍未
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以下敘述何者為
非?
(A) 得依規定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新臺幣一
萬八千元以上十八萬元以下罰鍰。
(B) 得令其停工、停業或停止使用,至符合噪
音管制標準時為止;必要時並得廢止其許
可證。
(C) 限期改善之期限不得超過五日。
(D) 法人或非法人之營建工程違反規定者,除
處罰其實際從事行為之自然人外,並對該
營建工程之負責人處以罰鍰。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內容於工地主任教材第一單元第三篇第四章4...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A) 得依規定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新臺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