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依 UCP600 之規定,有關信用狀修改之相關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除第 38 條另有規定外,信用狀非經開狀銀行、保兌銀行,如有者,及受益人之同意,不得修改或取消
(B) 開狀銀行自簽發修改書時起,即受該修改書不可撤銷之拘束
(C) 修改書之部分接受者,不予容許,並將視其為對該修改書拒絕之知會
(D) 信用狀中規定嗣後任何修改,除非受益人於特定時間內拒絕,否則修改書即生效意旨者,應不予理會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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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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