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如發現案主不僅藥物濫用且懷孕,諮商師採取的首要考量為何?
(A)要求懷孕母親立即住院進行勒戒
(B)立即提供心理諮商服務
(C)告知懷孕母親之關係人
(D)採取保護胎兒安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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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 B(4), C(20), D(60), E(0) #349849
統計: A(12), B(4), C(20), D(60), E(0) #349849
詳解 (共 2 筆)
#6546097
✅ 為什麼是 D【保護胎兒安全】?
根據 倫理守則與臨床實務考量,當案主的行為可能對「自己或他人造成立即且嚴重的危險」時,保護當事人或第三方(此處為胎兒)的安全,是最優先的考量。懷孕婦女若有藥物濫用,會對胎兒造成重大生理損傷或危及生命,因此,保護胎兒的健康與安全是當下首要處理的目標。
→ 這可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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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身心狀況是否須立即轉介醫療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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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社會機構(如兒少保護或衛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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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個案討論可能的醫療與勒戒選項(尊重其自主,但以安全為優先)
❌ 為什麼不是 C【告知關係人】?
雖然關係人(如伴侶、家人)可能是重要的支持系統,但這類「揭露個案資訊」涉及個案的隱私權與保密義務,若未經當事人明確同意,直接告知他人會違反倫理原則(除非法律有規定或是已經危及生命安全才例外)。
→ 揭露個案資訊給第三方,不是首要步驟,而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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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危險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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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責任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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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獲得案主同意後,才會考慮與關係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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