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於人之管束,以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 一、瘋狂或酗酒泥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及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者。 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者。 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者。 四、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防危害者。 ﹝2﹞前項管束,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21 機關根據行政執行法發動即時強制權力實施對人之管束,其時間最長為多久?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