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甲是貨車司機,乙是歌星。乙與丙日前簽約兩場演唱會。乙有 A 豪華跑車一部。..-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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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Ommmmm 高三上 (2021/09/09)
(A)甲侵害乙車子所有權,應賠償乙 50 萬元 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丙為間接被害人,民法上只有§194侵害生命權的間接被害人可請求損害賠償。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