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物未盡約定保護責任所致之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之責。
保險法 第 98 條 (未盡保護義務之責任)1.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物未盡約定保護責任所致之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之責。2. 危險事故發生後,經鑑定係因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未盡合理方法保護標的物,因而增加之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之責。
21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如對於保險標的物未盡約定保護責任所致之損失,依保險法第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