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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1 要保人甲為臨時工,月薪為新臺幣 2 萬元,其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乙人壽保險公司投保保險金額達新臺幣 5000 萬元之死亡保險,乙公司雖認為道德風險頗高,但因保險業績收入考量,仍同意承保。請問:該保險契約之效力如何?
(A)有效,因為保險金額之約定有契約自由原則之適用
(B)無效,因為本契約為超額保險
(C)無效,因為道德危險過高
(D)有效,但乙公司之給付義務,以甲於可預期之生存年限內所得賺取之收入總額為限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鄭琬薰 小六下 (2015/04/20)
人身保險契約,並非為填補被保險人之財產上損害,亦不生類如 財產保險之保險金額是否超過保險標的價值之問題,自不受保險法關於複 保險相關規定之限制。

21 要保人甲為臨時工,月薪為新臺幣 2 萬元,其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乙人壽保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