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之定義及追償事項
本保險所稱「被保險人」,係指列名被保險人及附加被保險人:
一、列名被保險人係指本保險契約所載明之被保險人,包括個人或團體。
二、附加被保險人係指下列之人:
(一)列名被保險人之配偶、家長、家屬、四親等內血親及三親等內姻親。
(二)列名被保險人所僱用之駕駛人或所屬之業務使用人。
(三)經本公司同意之列名使用人。
列名被保險人於未經本公司同意下,許可第三人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而發生本保險承保範圍內之毀損滅失時,本公司於給付後,得於賠償金額範圍內向該使用人或管理人追償。
21 下列何者為車體損失險之「附加被保險人」:(A)列名被保險人之配偶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