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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公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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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 109 新竹市立成德高級中學教甄:公民與社會科#87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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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9年 - 109 新竹市立成德高級中學教甄:公民與社會科#87246 |
科目:
教甄◆公民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9年 - 109 新竹市立成德高級中學教甄:公民與社會科#87246
年份:
109年
科目:
教甄◆公民專業
21.一名 16 歲的高一學生在某班看到一臺高級手機,趁無人注意時,順手將此手機帶走。學校後來從監視器中發現 竊盜的全部過程,除了應有的處分外,也向警方報案。事後此學生父母知道了,趕緊帶著高中生向失主與其父 母賠罪,失主也表示願意給同學一次機會。就此一事件的法律問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檢察官對於本案該名高中生有緩起訴處分的空間
(B)該生因不具有完全責任能力,故不構成犯罪要件
(C)竊盜罪屬告訴乃論,失主不追究就可以私下和解
(D)認罪協商僅限侵犯國家法益之犯罪,故本案不適用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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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阿昇
B1 · 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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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注意C竊盜為非告訴乃論罪
(共 1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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