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規定,信用卡發卡機構對當期應繳最低金額超過指定繳款期限一個月至三 個月者,應依全部墊款金額提列至少多少比例之備抵呆帳?
(A)百分之一
(B)百分之二
(C)百分之三
(D)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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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9), B(1600), C(81), D(229), E(0) #2525166

詳解 (共 4 筆)

#4975055

一、備抵呆帳之提列:

當月應繳最低付款金額超過指定繳款期限一個月至三個月者,應提列全部墊款金額2%之備抵呆帳

超過三個月至六個月者,應提列全部墊款金額50%備抵呆帳

超過六個月者,應將全部墊款金額提列備抵呆帳

二、呆帳之轉銷:當月應繳最低付款金額超過指定繳款期限六個月未繳足者,應於該六個月後之三個月內,將全部墊款金額轉銷為呆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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