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依據「消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下列哪些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無須再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即應製定消防防護計畫?1總樓地板面積250平方公尺之超級市場、2總樓地板面積450平方公尺之餐廳、3總樓地板面積180平方公尺的養老院、4總樓地板面積120平方公尺的指壓按摩場所
(A) 234
(B) 134
(C) 124
(D)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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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97), B(553), C(152), D(220), E(10) #644243

詳解 (共 9 筆)

#1088398
1:總地板樓層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之百貨商場、超級市場、電子遊藝場
2:總地板樓層面積達300平方公尺之餐廳
3:醫院、養老院、老人院、安養院、療養院
4:理容院、指壓按摩場所、視聽歌唱場所(KTV)、節目錄影播放場所(MTV)、酒吧、Pub、酒廊、酒店、酒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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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5029
八大行業,館長,院長帶500元逛百貨公司...
(共 5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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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095
答案給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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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9085
原本題目:21.依據「消防法施行細則」之...
(共 39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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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5166
原本題目:

21.依據「消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下列哪些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無須再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即應製定消防防護計畫?1總樓地板面積250平方公尺之超級市場、2總樓地板面積450平方公尺之餐廳、3總樓地板面積180平方公尺的養老院、4總樓地板面積120平方公尺的指壓按摩場所 (A) 234 (B) 134 (C) 124 (D) 123 【解析】施行細則第十三條

修改成為

21.依據「消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下列哪些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無須再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即應製定消防防護計畫?1總樓地板面積250平方公尺之超級市場、2總樓地板面積450平方公尺之餐廳、3總樓地板面積180平方公尺的養老院、4總樓地板面積120平方公尺的指壓按摩場所 (A) 234 (B) 134 (C) 124 (D)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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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9664

答案應該為A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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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9084
原本答案為E,修改為A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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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994

不知為何答案被改變為E

應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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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6442

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指下列建築物: 

一、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等)、指壓按摩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 等)、視聽歌唱場所(KTV 等)、酒家、酒吧、PUB及酒店(廊)。 

二、保齡球館、集會堂及三溫暖。 三、觀光旅館及旅館。 

四、醫院、療養院、榮譽國民之家、長期照顧服務機構(限機構住宿式、社區式之建築物使用類組非屬H-2之日間照顧、團體家屋及小規模多機能)、老人福利機構(限長期照護型、養護型、失智照顧型之長期照顧機構、安養機構)、護理機構(限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產後護理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限住宿式服務機構、日間式服務機構)、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及精神復健機構。 

五、捷運車站、鐵路地下化車站、鐵路高架車站(招呼站除外) 及高速鐵路車站。 

六、觀光工廠。

 七、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撞球場、健身休閒中心、運動訓練班及遊藝場所。

 八、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商場及超級市場。 

九、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圖書館及博物館。 

十、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其收容人數(含員工)在一百人以上之供香客住宿等類似場所。 

十一、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其員工在三十人以上之高度、中度、低度危險工作場所、倉庫或機關(構)。

 十二、總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餐廳及咖啡廳。 

十三、學校、總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補習班或訓練班(運動訓練班除外)。 

十四、收容人數在一百人以上(含員工)之寄宿舍及招待所(限有寢室客房者)。

 十五、收容人數在三十人以上(含員工)之幼兒園(含改制前之幼稚園、托兒所)、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限托嬰中心、早期療育機構、有收容未滿二歲兒童之安置及教養機構)。 

十六、收容人數在三十人(含員工)以上之視障按摩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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