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84年度台上字第1750號判決認:『按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規定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或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旨在使基地與基地上之房屋合歸一人所有,以盡經濟上之效用,並杜紛爭,如基地地上權人於基地上根本未為房屋之建築者,當無該條項規定之適用。
21. 土地法第104條有關基地或房屋之優先購買權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