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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級◆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1. 下列有關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內容及權利義務之敘述,何者錯誤?
(A)專有部分有單獨所有權
(B)共有部分為所有權之分別共有
(C)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所有部分的價值分擔之
(D)區分所有人間依規約所生之權利義務,繼受人應受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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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1F
Juster Austi (2020/07/28)

第 799 條

稱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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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Nicky(已上榜) 大三上 (2022/01/04)

(A)§799Ⅰ
稱區分所有建築物者,謂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專有其一部,就專有部分有單獨所有權,並就該建築物及其附屬物之共同部分共有之建築物。

(C)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所有部分的價值分擔之
§799-1Ⅰ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但規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D)§799-1 Ⅳ
區分所有人間依規約所生之權利義務,繼受人應受拘束;其依其他約定所生之權利義務,特定繼受人對於約定之內容明知或可得而知者,亦同。

21. 下列有關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內容及權利義務之敘述,何者錯誤? (A)專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