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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21. 依我國憲法規定,有權組成憲法法庭,合議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案者為:
(A)最高法院
(B)立法院
(C)台灣高等法院
(D)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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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s24916007 小一下 (2020/08/07)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5

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21. 依我國憲法規定,有權組成憲法法庭,合議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案者為: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