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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等大副◆船舶操作與人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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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 111-3 交通部航港局_船員岸上晉升適任性評估筆試測驗_二等大副:船舶操作與人員管理#11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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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1年 - 111-3 交通部航港局_船員岸上晉升適任性評估筆試測驗_二等大副:船舶操作與人員管理#112641 |
科目:
一二等大副◆船舶操作與人員管理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1年 - 111-3 交通部航港局_船員岸上晉升適任性評估筆試測驗_二等大副:船舶操作與人員管理#112641
年份:
111年
科目:
一二等大副◆船舶操作與人員管理
21. 依SOLAS 74/78國際公約之規定,所謂「不燃材料」係指依法定程序加熱至多少溫度 時,不致於蒸發足夠可燃氣體之材料?
(A)1,000℃
(B)750℃
(C)500℃
(D)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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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MoAI - 您的AI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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