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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佐級◆政府採購法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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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 113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第11階-服務員-材料管理:政府採購法大意#118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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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3年 - 113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第11階-服務員-材料管理:政府採購法大意#118976 |
科目:
鐵路佐級◆政府採購法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3年 - 113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第11階-服務員-材料管理:政府採購法大意#118976
年份:
113年
科目:
鐵路佐級◆政府採購法大意
21. 得標廠商違法轉包其他廠商時,機關得主張之權利,下列何者錯誤?
(A)解除或終止契約
(B)得要求損害賠償
(C)不得沒收保證金
(D)轉包廠商與得標廠商對機關負連帶履行及賠償責任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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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bk0001227
B1 · 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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