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暫停服務時間】10/10(四),影響:阿摩粉絲團、系統回報、信箱、鑽石兌換商城出貨事宜。

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6.依銀行法規定,清理人就任後,應即於銀行總行所在地之日報為三日以上之公告,催告債權人需於幾日內申報其債 權,並應聲明逾期不申報者,不列入清理?
(A)三十日
(B)四十五日
(C)六十日
(D)九十日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Hanna 國三下 (2019/12/03)
第62-6條     清理人就任後,...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F
1000060376902 高二下 (2021/08/13)

銀行法§62-2

清理人就任後,應即於銀行總行所在地之日報為三日以上之公告,催告債
權人於三十日內申報其債權,並應聲明逾期不申報者,不列入清理。
但清
理人所明知之債權,不在此限。
清理人應即查明銀行之財產狀況,於申報期限屆滿後三個月內造具資產負
債表及財產目錄,並擬具清理計畫,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將資產負債表
於銀行總行所在地日報公告之。
清理人於第一項所定申報期限內,不得對債權人為清償。但對信託財產、
受託保管之財產、已屆清償期之職員薪資及依存款保險條例規定辦理清償
者,不在此限。

3F
吃貨 大二下 (2024/04/02)
銀行法
清理人就任後,應即於銀行總行所在地之日報為三日以上之公告,催告債權人於三十日內申報其債權,並應聲明逾期不申報者,不列入清理。但清理人所明知之債權,不在此限。

66.依銀行法規定,清理人就任後,應即於銀行總行所在地之日報為三日以上之公告,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