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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台北市與台北縣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何者解決之?
(A)內政部
(B)行政院
(C)立法院
(D)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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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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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藤光 國二下 (2011/11/15)
地方制度法第77條中央與直轄市、縣 (市) 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 與鄉 (鎮、市) 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 關解決之。 直轄市間、直.....看完整詳解
5F
林心樺 高三下 (2012/08/08)

中央與直轄市或縣市→立法院

直轄市與直轄市或縣市→行政院

縣市與縣市或鄉鎮市→內政部或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

鄉鎮市與鄉鎮市→縣政府

6F
conniewin 高二下 (2014/04/11)
103年地制法有新修 
第 77 條 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 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 關解決之。 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 (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鄉(鎮、市) 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
7F
uuuuu 高三下 (2017/05/25)

依最新法規,重新整理一下:

【地方制度法】第77條第1項:
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 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 關解決之。
(口訣:中、直、縣→立。 縣、鄉→內同中)
【地方制度法】第77條第2項:
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 (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鄉(鎮、市) 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
(口訣:直、直,直、縣→行。 縣、縣→中。 鄉、鄉→縣)
再複習一次口訣:
中直縣→立。
縣鄉→內同中。
直直直縣→行。
縣縣→中。
鄉鄉→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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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台北市與台北縣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何者解決之? (A)內政..-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