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權主義 跟 職權調查主義 ,差異在哪?
行政程序法第36條(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
機關vs人民(當事人) ← 【職權調查主義】
和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行政處分之撤銷及其限制)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 行政機關本身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本身或上對下) ← 【職權主義】
212. 訴願雖屬逾期,如原處分顯然違法或不當,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仍得予以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