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效益論者彌爾(Mill)主張行為之善惡,視其傾向於產生快樂或痛苦之程度為衡,因而,他倡議的道德判斷對象為何?
(A)行為動機
(B)行為結果
(C)行為者本身品格
(D)動機與結果銜接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Hsiao-Ting Hu 高二上 (2012/01/11)
Mill主張~行為結果~
2F
鋼鐵花 大三上 (2020/04/07)

     邊沁對效益原則的定義如下:「行動涉及當事人利益時,若行動傾向於提升當事人的幸福,則應贊同行動;若行動減損當事人的幸福,則應反對行動。」每一條法律的目標都應該是讓社群的效益最大化,亦即簡單計算各成員預期效益的總和。


     接著,邊沁對計算效益時所需的參數進行系統化分析,這類參數包括了快樂和痛苦的強度、時間、確定性。他提出了幸福算式,計算痛苦度和快樂度,以便對任何國家的任何人的任何行動做出道德判斷。

參考來源:https://www.mplus.com.tw/article/727?ref=772

效益論者彌爾(Mill)主張行為之善惡,視其傾向於產生快樂或痛苦之程度為衡,因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