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主辦會計人員、會計佐理人員自後任接替之日起需分別於多少日內交代清楚? ..-阿摩線上測驗
1F Brenda 高三下 (2019/12/17)
會計法 第 117 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T0030001&flno=117 會計法 第 118 條 會計佐理人員,自後任接替之日起二日內交代清楚,除因病卸任者,得委託代辦交代外,其在任病故者之交代,應由其該管上級人員為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T0030001&flno=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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